展覽申請
456藝廊歡迎藝術家與策展人提出個展或聯展的展覽提案。提案沒有截止日期,並且會定期由委員會討論決議出下一季的展覽名單。沒有被列入名單的提案將會留檔做為未來參考。
展覽名單決定後,被選上合作的藝術家/策展人通常於投遞申請後六個月內會收到通知,並開始與我們討論展覽排期與其他細節。未被選上的藝術家/策展人並不會收到我們主動的通知,而所送出之提案還是會留做我們未來審查委員會開會遴選的一部分。若在申請展覽上有任何問題,歡迎發送電子郵件給我們。請勿直接致電藝廊。
456藝廊歡迎各式展覽媒材與模式的申請,例如:平面繪畫、版畫、攝影、雕塑、陶瓷、纖維、錄像、多媒體、裝置藝術。然而,由於畫廊與辦公室相通,在空間的配置上多少會有其限制,因此在聲音、錄像、燈光、電子零件(或許在無人觀賞之情況下須關機)、裝置等展覽佈置上須優先考量到行走動線的流暢與安全性。另外,若作品為特殊尺寸或超重,也需另外討論。由此點看畫廊平面圖。歡迎來信洽詢相關問題。
申請資格
我們歡迎所有藝術家/策展人申請提案。然而,由於456藝廊成立宗旨與服務對象主要為華裔與亞裔新秀藝術家與中生代藝術家的支持與推廣,非華裔/亞裔藝術家提出之個展將不會被優先考慮。請注意,在聯展方面,超過半數的參展藝術家必須為亞裔。
費用與責任
展覽提案申請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456藝廊會提供展覽空間、人員、當地媒體宣傳、邀請藝廊的聯絡名單、舉辦開幕晚會。我們並無提供交通以及其他補貼。藝術家需負責包裝、運送、佈置作品,並自費展覽所需支出(例如設備、維護等)。總共支出方面費用不等,但是過往藝術家之花費大多僅限於運送作品、佈展與撤展。
作為一個非營利空間,我們主要考量的並不是展覽或可帶來的商業利益,這不是我們藝廊成立的主要目的。在過去的展覽中有些作品的確是不對外出售的。然而,參展藝術家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明列作品的銷售,而這也是大多數藝術家之選擇。一旦作品銷售,456藝廊將收取相對些許的佣金來支持未來營運。
此網頁版的展覽規章僅供參考。一旦獲邀合作展出,實際上的支出與責任歸屬,將會明訂於紙本展覽同意書。
申請規則
如果您是一位積極進取的藝術家,想要在紐約市展覽,並且在瀏覽456藝廊的宗旨與規章之後,覺得符合您的創作理念與作品走向,我們期待收到您的展覽計畫。
請用電子郵件附件以下:
• 展覽提案
• 代表作品— 網頁連結,或是JPEG檔/PDF檔。請註明媒材、尺寸、創作年份
• 個人網站、履歷、創作自述
(策展人適用)
• 展覽提案 (個展或聯展)
• 策展人履歷
• 所有參展藝術家的個人網站、履歷、創作自述
來信請寄: INFO@CAACARTS.ORG
(主旨請註明「456畫廊展覽申請」)
我們歡迎您來信詢問與提案。請勿直接致電藝廊。
• 點看畫廊平面圖